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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某公司近日对我司提出我司官网上首页有字体存在侵权行为,要求我司每款字体赔偿2万元,并撤销所有正在使用的字体。官网首页字体不是单纯存在的字体,而是以图片形式,在图片上显示的字体,该图片来源于网络,而且官网自开始使用至今已有三年。我想请问,图片形式的字体使用构成侵权了吗?如果我直接删除并不再使用是否不需赔偿?赔偿金额是否由对方决定?
杨天隆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
谭利华,生于1978年,湖南师大本科学历,湖南谭青生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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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科班毕业,专职律师,法院的特邀调解员。自执业以来,参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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