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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与出租车司机发生打架行为,经过是:我再路上直行,出租车从左侧小路口强行并道,我采用了紧急刹车及变道等措施为发生剐碰,但我5岁的儿子在后座碰到头部,但未造成伤害。之后,我在路过出租车时,对司机说你是不是有病,他也回了一句,之后,我正常行驶想离开。但到下个红绿灯处,等红灯停车,这时出租车从后方追了过来,在我车后方斜停,并对我挑衅,我下车想与之辩论,但他直接动手,从车里拿出棒子对我进行大力击打,均击中我后脑,我无法脱离其控制,这时我媳妇出来拉架,我趁机脱离,但他仍然追击,我从我车后备箱寻找到一塑料棒进行还击,但由于先被打,所以还击无力,还是被打的多,这时我媳妇大喊“我给你跪下,你别打了。”我停机还击,但对方仍继续打击我头部。我用手护住后脑,对他大喊“打够没”,他才停手,此时我发现其头部出血,马上拨打120,而出租车司机则到期副驾驶侧将乘客撵走并不要乘客给的车钱。将司机送到医院后,经检查头部没有问题,只是需缝针。但司机强烈要求住院。 我想问,我在此次事故中,承担什么责任,如我能证明其头部伤处是其自己误伤,我又承担多少责任。如何进行赔付。
宋阳律师 吉林-长春 吉林阳光博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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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为中国建设银行、佛山佛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央企提供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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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熟悉民间借贷、劳动人事、离婚纠纷、劳务纠纷等民事诉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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