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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老师好:
请问:长沙市新注册的公司,由于各种原因,从2019年3月14日注册日起有近三个月未营业,领取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及开通银行基本账户,但无业务未报税等。请问:1,注册日期起最久多长时可以不报税,继续保留公司?无业务仍报税营业保留公司需要哪些补交费用?2,如果注销,需要补交或缴纳什么费用?在注册日后多长时间内提交注销不产生费用?3,注销流程是怎样的?
周林涛律师 湖南-长沙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自2005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在多年的执业中,担任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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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尽自身最大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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