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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朋友今天在火车站捡了一部手机,但是没有还给失主,结果就被火车上的工作人员发现了,火车上的工作人员要求我朋友把手机还给失主,还说了什么警告之类的话,这样会不会被记录为不良行为呢?我朋友还要考教师,这对他以后的政审有没有影响呢?
周鑫律师 重庆-渝北区 广东德纳(重庆)律师事务所
擅长办理公司法、合同纠纷、股权纠纷、税务、婚姻家庭等民商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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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7年,系长沙市律协保险委员会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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