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首页  > 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黑龙江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牡丹江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淡定的微笑

黑龙江-牡丹江刑事辩护1个月前

我于2016年1月11日在牡丹江市东二条路附近的一个家属楼小区的一家旅店被一名叫做“刘松”(他告诉我这是他的名字,不知道是真名还是假名)的男子以死相威胁强奸,事发之后一直害怕,不敢报警,请问现在可以去公安局报警告他强奸罪吗?

1位律师回复

王克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梓博律师事务所

34"

51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4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