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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仕钊

河北-衡水婚姻家庭1个月前

儿子儿媳闹离婚,他们结婚一年多了,他们登记后我们老两口给他们出钱买了家具家电,发票也写的我们老两口的名字,然后又给他们办了婚礼,我家二层自建楼房,是我们老两口的名字,家具家电买了后就给他们安置在二层了,儿子儿媳有时在二层住有时在一层住,请问他们离婚,我们能主张家具家电是我们老两口的所有权吗?安置在二层也只是让他们使用,但没赠与儿子儿媳,离婚可以要求家具家电不属于儿子儿媳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给儿媳吗?我是儿媳妇,是以公婆的角度提出的问题,请问我有权要求平分公婆在我们结婚时给我们买的家具家电吗?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我跟男方家打官司,谁会赢?男方父母有买家具家电的票据,票据日子是登记后办婚礼前的日期,这怎么说呢?我觉得是我跟男方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父母觉得是男方父母的所有权,男方跟女方只允许使用,离婚不允许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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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昌律师 河北-廊坊  河北律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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