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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债务人曾向银行借款20万元,有六个担保人,逾期后,2012年银行起诉,法院判债务人还款,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胜诉后,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至今没有履行偿债义务,现只查封一个担保人的工资,也就是说,担保人仅有部分偿还能力,执行多年,目前尚欠银行本息还有30多万元,现银行发现债务人在借款期间将自己拆迁补偿的两栋楼房赠予给两个儿子,目的逃避债务,规避执行,现银行已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债务人赠予行为无效,法官认为债务人恶意串通转让资产行为,并没有损害银行利益,理由是银行在执行担保人,无法判赠予行为无效,可是担保人目前只有部分偿还能力啊。急,烦请赐教!
石冠诗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贤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