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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2017年11月在汕头凯星印制板有限公司就职,工作期间认真,负责的完成自己的工作,没有出现重大失误。2019.1.2,符合国家政策生育2胎,截止到我生产缴了10个月社保,公司说我没有缴满一年,不给报销生育险,我请4个月的假,5月2号要回公司上班,部门经理以我没有写书面请假条为由,要把我辞退,我在2018年12月29日写过一张申请2019年1月2日一天去做产假的请假条,这张请假条有交给部门经理,1月2日去做产假,医生说马上就要生孩子了,不允许我离开医院,我只能打电话给部门经理,向他说明情况,他当时给我的回答是,那就不用过去公司补请假条,等我休完4个月产假,再过去公司补就可以了。现在却拒不承认,还说我能力达不到他的要求,我要我辞退,我要如何来应对,麻烦律师帮忙解答
黄河律师 广东-佛山 广东智田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