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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亲戚前几天被类似于小货车的车在一般的乡道给撞死了,我的亲戚开的是电动车,电动车没上牌,亲戚没有相关驾驶证,开车没戴头盔,穿拖鞋,载着两个儿子,应该属于超载。小货车司机没有伤亡,我的亲戚当场死了,小儿子腿骨折,现在交警还没有定责,不知道双方各付什么责任。这种情况下,我的亲戚被撞死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儿子的抚养费和父母的赡养费会不会因为交警的定责不同而有所改变?我的理解是这样的,比如说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儿子的抚养费和父母的赡养费四项赔偿加起来是60万,对方投了最高赔偿50万的保险,60万-50万=10万,这10万才是根据双方定责而承担(如小货车司机负60%的责任,死者负40%,小货车司机需承担这10万的60%,我的亲戚总共能获得的赔偿是50万 10万*60%=56万)。这样理解正确吗?
钟敏律师 广东-中山 广东百昌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人身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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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渊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以当事人的利益为重,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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