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泉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 广东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 中山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广东-中山损害赔偿1个月前

我有个亲戚前几天被类似于小货车的车在一般的乡道给撞死了,我的亲戚开的是电动车,电动车没上牌,亲戚没有相关驾驶证,开车没戴头盔,穿拖鞋,载着两个儿子,应该属于超载。小货车司机没有伤亡,我的亲戚当场死了,小儿子腿骨折,现在交警还没有定责,不知道双方各付什么责任。这种情况下,我的亲戚被撞死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儿子的抚养费和父母的赡养费会不会因为交警的定责不同而有所改变?我的理解是这样的,比如说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儿子的抚养费和父母的赡养费四项赔偿加起来是60万,对方投了最高赔偿50万的保险,60万-50万=10万,这10万才是根据双方定责而承担(如小货车司机负60%的责任,死者负40%,小货车司机需承担这10万的60%,我的亲戚总共能获得的赔偿是50万 10万*60%=56万)。这样理解正确吗?

1位律师回复

钟敏律师 广东-中山  广东百昌律师事务所

46"

116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14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