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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已过保修期。楼下卫生间天花灯位置滴水。但是楼下自己在楼上的沉池底部正中间开了一条长达2.5米的线槽,没有涂防水,只用了水泥沙浆回填。滴水位置就在暗线槽上的打灯孔位置。然后在墙边又铺设了明线管。装修时间楼上是2011年,楼下2012年,楼上至少早半年装修。鉴定报告却对明显的线槽不作鉴定,只说楼上防水层失效。请问楼下是否已经属于破坏楼层结构?滴水是楼下还是楼上责任?楼上该如何在法庭上应诉?楼下是不是诬告和不正当获利?
杨剑明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王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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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旌律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经手300余案件,包括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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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诉讼非诉案件近三百件,执业经验丰富,办案专业、认真、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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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的法律从业经历,做过法务,做过律师。擅长处理各种民商事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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