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四川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资阳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甲方:超市
乙方:联营商
双方合同期限为2018/10.31-2019/11.1
现在甲方以超市统一由优质联营商经营为理由,要求乙方必须在原经营的盈利项目上额外增加另一个亏损的经营项目,如果不同意一起经营,就要求乙方撤场,由丙方来一起经营管理。请问,作为乙方,该如何应对?
朱婷婷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凯越律师事务所
宋凌宇律师毕业于211重点大学法本专业,执业秉承负责.认真.
帮助人数:34人 粉丝人数:1002人
专注于婚姻家事、民商事合同纠纷类诉讼和非诉业务,是长春市劳动
帮助人数:198人 粉丝人数:1166人
帮助人数:9人 粉丝人数:248人
律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专业处理劳动争议、工伤
帮助人数:4068人 粉丝人数:6829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