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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崇明县经济纠纷1个月前

转让协议签订当天,乙方支付甲方第一笔2万元+第二笔5万元。第三天乙方因家里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协议,随向甲方和中间人沟通说明。请问乙方应该支付甲方多少违约金?具体协议如下:甲方:...药店 乙方:受让人...
一、甲方同意将 ...药店 (药店名称)位于 号 以上 药店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达成协议转让金共计人民币8万元,转让金分叁笔支付。
第一笔转让金:双方签定本协议,当日乙方支付甲方定金 2 万元。 第二笔转让金:租赁协议签订完成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转让金人民币5万元整。 第三笔转让金:乙方取得同意筹建决定书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三笔转让金1万。
五、签署本协议后,双方均应诚信履行,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药店无法正常转让,乙方按照不低于转让费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费用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诉赔偿。

1位律师回复

王硕飞律师 上海-静安区  上海全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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