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 天津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 和平区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我2005年落户北京,同年7月开始在天津一家企业单位工作。从2006年1月开始单位委托北京某人才中心为我缴纳社保至今。因明年即将退休,忽然发现工作单位一直按低基数(本人工资的60%左右)缴纳社保,这将导致退休金会很低。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专家: 1、单位未按我的实际年度平均工资缴纳社保是否合法? 2、我是否可以向单位索赔?如果可以应该走什么流程?是向天津社保申诉还是北京?3、档案也挂在上述人才中心,如果我向单位索赔的话,单位是否会在我的档案里添加不良记录?是否会不给我办理退休事宜?谢谢!
刘燕律师 天津-河东区 天津君耀律师事务所
军队转业律师,中共党员,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及继承纠纷、交
帮助人数:242人 粉丝人数:2027人
蒋衍律师在执业期间多次参与国有资产的清收并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
帮助人数:12人 粉丝人数:1445人
执业11年,多年从业经验,擅长劳动争议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民
帮助人数:55人 粉丝人数:477人
赵艳梅律师,是沈阳律协公司及投资并购委员会成员,亚洲风险与危
帮助人数:4089人 粉丝人数:1250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