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上海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浦东新区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你好! 我和前女友一起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行驶证是前女友名字,贷款也是她办的,所有的首付和还贷都是由我支付。 现在两人已经分开,根据政策该车3年内无法转让过户。所以想做一个使用权协议和委托,车辆贷款继续由我支付,使用权归我,想规避在处理保险延期、车辆事故时她那边的麻烦,三年后过户给我。 请问此类情况签订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交警大队能否备案,是否需要公证或者律师做第三方,谢谢。
张洪玲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50人 粉丝人数:1855人
2010年毕业于山东大学(985、211、双一流A类)法学院
帮助人数:6879人 粉丝人数:8666人
戚领律师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以来办理多起
帮助人数:3374人 粉丝人数:5722人
李律师,电话:18855383348,安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
帮助人数:287人 粉丝人数:196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