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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个

辽宁-本溪损害赔偿1个月前

我家住在二楼,一楼的天花板被淹,原因是正好在经过我家的共用厨房下水管的管道上部,断裂而造成的渗水,坏的部分并不是我家所用的下水部分。下水管的断裂,修理人员说是因为我家装修时不当才把那楼上公用而下的管道造成这样,而且要我家自行负担所有的维修费用,这样合理吗?而且还说住楼有一层管理一层的义务,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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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颖律师 辽宁-大连  辽宁律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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