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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来宾经济纠纷1个月前

2003年广西玉林市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引来了广东中山的彭林堂来我村里开发锰矿。村里和彭林堂签了80亩的山地。开工后清洗锰矿泥浆水从山上留下来,严重的污染了我们的庄稼地。兴业县环保局责令彭林堂整改。他就通过大平山镇政府干部强租了我们山头下面的30亩土地。2010年彭林堂采矿证到期了,就撤走了,没有按合同的条款给我们恢复租用被损毁的土地。因为当初村干部就没有给我们村民 对方签字的合同原件。后来镇政府给了我们合同的复印件。复印件上没有彭林堂的签字,重要的条例已经改了。我从2011年就在兴业县国土局,玉林市国土局,维权。最近得到了广西国土厅不作为的答复。法律难点在:原来国土厅批给彭林堂的采矿证里的矿区居然是1500亩。这么大的面积里包括了我们村大部分可耕种的宝贵土地。并且还有200多亩的水田。这些土地大部分都是生产队的时候就已经有了,2008年全国耕地二次调查兴业县国土局的居然弄虚作假把这个矿区里1400亩耕地标注是园地林地。不是耕地。所以无法用《非法占用耕地罪》来维权。现在全国三次耕地调查已经开始了,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国务院会给最高量行。国土部以及国务院出台了那么多保护耕地的法律条文,可

2位律师回复

黄河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

30"

16人收听

杨天隆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

31"

11人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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