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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蔬菜代办,负责联系各地客户并将当地村民种的韭菜统一收起来发给客户。2017年2月15日,我将一车货发给经朋友介绍的一个销售商手中,价值35000元,货发出后当晚销售商给我打了30000元货款,还欠我5000元,2017年2月16日,我又给他发了一车货,价值是30000元,当晚他给我打了20000元货款,说是明天继续发,我让他把当天的货款清掉再继续发货,经过几次电话联系,最后他说以后不要在打电话了,再拨打就不接了。当时货已经发出去了,在半路上,由于司机是我这边联系的,所以我立马给司机打电话,答应给司机支付5500元运费让司机把货给我拉回来(至此销售商没有收到今天的货物,相当于销售商在我这里还有15000元)我想知道,这笔货款我应该退给他吗?这其中运费、蔬菜价格变动造成的损失大概要15000元,这个损失谁来负责?关系到菜农的经济利益,我不能如此不负责任,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了
曲新艳律师 山东-烟台 山东欣业来律师事务所
刘爽爽律师 山东-烟台 山东欣业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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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从事仲裁工作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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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合伙人,执业8年以上,刑事专业委员会,金融保险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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