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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学校上课时被同学用跳绳抽伤眼睛,去医院诊断为眼损伤,前房积血。治疗一周后积血已经吸收但孩子反应双眼观察颜色不一致,医院给出方案需要去北京同仁继续检查治疗,我要求继续接受治疗,对方家长拒绝后续费用支出。请问我在天津可以去那里给孩子鉴定,是否可以发起民事诉讼
曲骆律师 天津-和平区 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
陈卓律师,中国共产党员,2018年执业,执业期间涉猎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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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君策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从业7年,现于重庆江津执业。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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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多家国企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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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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