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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晚9时左右,我驾驶一辆轿车正常行驶,突然发现我车道正前方一辆未开车灯的黑色轿车向我迎面驶来,我就闪灯向他示意,同时没看到他变换车道,我就在本身就不快的速度上踩刹车减速,就在此时对向的车向我快速驶来,这种近距离感让我无法再做出其它任何的措施了。事故发生后,我报的警,经检测对方是醉驾开车。事故报告暂时还没拿到。我想问,这种事故如果交警队调节方案我同意时,他还要判刑吗?如调节不同意时,向他起诉他会被判刑吗?
邓勇律师 安徽-淮南 安徽孟德春律师事务所
从事律师20余年,主任律师、法律专家、法学会委员、市建筑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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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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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多家国企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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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长敏律师,现为重庆俊采律师事务所法人,曾先后在北京市中银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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