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重庆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南岸区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甲(通过:1捡拾,2抢夺,3偷窃,4诈骗)非法占有乙的物品并且拒不归还,然后乙(通过:1捡拾,2抢夺,3偷窃,4诈骗)重新取得该物品。同时没有伤害或是使用器具胁迫甲。
这样的情况要如何定罪?乙有罪吗?有的话是什么罪?
黄硕秋律师 重庆-渝中区 重庆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
林坤强,曾在司法行政部门长期从事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处
帮助人数:58人 粉丝人数:769人
韦杰文律师,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学院,法学功底扎实。毕业后曾长期
帮助人数:4205人 粉丝人数:6754人
帮助人数:307人 粉丝人数:1537人
从事法律事务工作超十年,专业团队办理刑事辩护、建设工程类、欠
帮助人数:2643人 粉丝人数:4639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