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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个房产问题咨询下您:我2018/9/24与原业主签订一份带租约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我是买方,原业主有跟租客间签订租房合同,交完中期款时原业主已将租房合同给到我,但租房合同上的名字没有改为我的,在这之前房租都是原业主在收。2019/1/22付完尾款拿到属于我的房产证,每个月20号是租客交房租的时间,我22号通知原业主要求他将1月租客该交的房租转给我,原业主回复租客也没有交给他,那我问租客要租金,回复是合同不是同我签的不会交给我,找原业主他回复是不出面管这件事,现目前已经2个月没有交租,且也不同意搬走,3/3我已通知所在物业停电停水,请问我该怎么样才能让租客搬走?如坚持不搬走我能换锁吗?
祝启欢律师 广东-清远 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
在云南华经律师事务所工作24年,在工作中将每个案件当艺术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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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湖南大学法学院毕业,2006年考取国家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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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研究生,自执业以来,热衷于普法活动,曾到多所学校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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