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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损害赔偿1个月前

请问我侄子,5岁,在家门口被同村老年人驾驶电动三轮车撞倒后又被碾压,肇事者直接逃逸,造成孩子左手3处骨折,面部皮肤多处擦伤,事发后2天经调取监控家人才发现,孩子太小加上惊吓受伤当时未说清楚,家人以为是个人摔伤,报警后即事发后5天警方以交通肇事逃逸最将其拘留,当晚因为当事人年龄大加上患有高血压被释放,现在事情已经发生10多天,孩子已经做完手术,已经花费1万余元,今后还需要二次手术取钢板,肇事者有2个儿子,肇事方以老年人加上有病没有办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无钱为由不进行任何经济赔偿,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能否主张追究其2个儿子进行刑事责任的追究和经济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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