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河南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南阳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两人合伙的股份有限公司,我是法人,现公司处于盈利状态。但因为两人合作的问题,现在我想退出,希望按股份制分配公司资产。但是当时签订的合同协议当中有约定必须通过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退出。如果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请问我能否向法院申请退出?另外法律上是否有规定合伙人退出时有权约定对未收到的应收款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简单的说,我是否有权在退出时要求与另一个合伙人约定,在以后收到之前未拆伙的欠款必须按约定的比例还给我?)
孙红斌律师 河南-濮阳 河南飞鸿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