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浙江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金华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想提前离职,按照培训协议上规定的赔款条例(培训总费用的计算)远远超过了实际培训期间所产生的费用,请问培训总费用是按照双方协议上规定的来计算的还是说按实际来算的?
尹颖英律师 浙江-金华 浙江望朔律师事务所
诉讼法学硕士,上海市律协第十一届刑诉法与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
帮助人数:7511人 粉丝人数:23753人
王文静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专长于公司商事、股权纠纷、
帮助人数:13559人 粉丝人数:31685人
上海市百纳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有20年的历史本所律师办案认真,
帮助人数:116人 粉丝人数:881人
帮助人数:5人 粉丝人数:1088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