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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先生,我原是哈尔滨廉租房受益者,2018年末到了退休年龄,原单位给办理了退休,2019年1月正式拿到第一个月的退休工资(5088元到账工资),因我原工作档案关系是事业单位,顾退休工资略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工资,据我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说我不符合公租房租赁条件,我认为不尽合理,我一是退休人员,二是残疾人,三资产为0,刚开始开退休工资,2018年12月前拿低保,每月400元,靠老母亲退休工资养活,好不容易盼到拿退休工资了,又要没地方安身了,我如果退了廉租房,又不让住公租房,那我住哪里呢?律师先生,您说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李颖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龙广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执业以来,成功参与办理了多起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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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执业于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担任多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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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各种民商事案件,刑事辩护,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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