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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回家,小区门口看见三个民警正在出警询问一个人,想抽烟,身上没带火,向一个民警借火,被训斥,就把未点燃的烟扔到对方脸上,民警让他道歉,拒不道歉,还与对方产生肢体冲突,在拉扯过程中打在一名民警胸口两拳,被武力制服并且戴上手铐进派出所,民警没有受伤,定性为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问:酒后闹事,没有对民警形成实质性伤害,够刑事拘留标准吗?这种情况后续会怎么判?
刘向荣律师 山东-滨州 山东瀛超律师事务所
法律硕士,具有军工企业法务、纪检负责人工作经历,具备丰富的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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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毕业于山东大学(985、211、双一流A类)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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