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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棋棋

山东-淄博房产纠纷1个月前

¥5.00

房屋买卖,合同写的是先交定金2万元,后期抵消总房款。卖方银行贷款解押时,买方再向卖方支付15万,同样抵消总房款。定金已支付,3月初解押,买方想在解押前向卖方银行卡存入18万元,再补签一个补充协议,但是卖方在异地不好去办理补签。请问,买方直接存入18万款后,银行存根是否可以作为法律汇款依据,等3月初卖方去解押时再签订补充协议

1位律师回复

高健博律师 山东-淄博  山东前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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