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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区损害赔偿1个月前

我们的案子是2011年,我丈夫骑自行车带着我去超市,回家路上一个同向行驶的骑自行车的老人突然失控调头,与坐在电动车后座的我擦肩而过,倒在我们身后不远处,当时我们觉得他是癫痫发作,就没在意,回家了。没想到过了几天,交警找到我家,说老人死了,让我们协助调查,把我和9个月的女儿带到交警队,关了24小时,我丈夫在外地听说了赶紧到交警澄清事实。当晚就被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关压半年后,法院判我丈夫3年徒刑,缓期5年执行,现已刑满。我们太冤枉了,这根本就算不上交通事故,却被判交通肇事逃逸。我们申诉的话,应该向检查院还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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