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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打架被害人报案,公安局采集了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及手印,然后因为事情不是很严重双方并未对对方身心造成伤害,也没有受到刑事拘留。请问会不会留下案底对后代或者找工作有影响
周网龙律师 江苏-泰州 江苏堰平律师事务所
1995年至2002年在陕西省凤县人民法院工作。2002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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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律师于2012年从事律师工作,工作中坚守职业道德,维护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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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理律师事务所主任,陕西省律师协会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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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曾于广东法院任党支部委员、法官助理,扫黑办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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