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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文_Melody

福建-南平房产纠纷1个月前

¥30.00

小区09年拿到地块开始建设!我于12年签订购房合同。13年8月交房,2014年装修入住至今!现在业委会成立。发现小区内路面2368.8的露天停车位被开发商修建成绿化。并且开发商在露天停车位置上建设了一栋两层楼!占地478平米,总共使用面积956平米!并且取得产权证!我区规划局给业委会的回复意见是:小区在验收的时候绿地与停车位是有按照竣工图建设符合验收的。现在为什么没有露天停车位而只有绿化。那是验收之后房地产商的私自行为。至于在停车位上加盖两层楼。是地产商优化小区,于2013年5月向规划部门提交变更,而且在2013年9月13日至2013年9月24日。在小区内公示10天。业主没有反对意见。所以才准予变更。针对小区现状。露天停车位消失。以及在露天停车位以上建设两层楼。产权还归开发商。我们业主该如何维权?

1位律师回复

陈福东律师 福建-泉州  福建百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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