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安庆

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上海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嘉定区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上海-嘉定区经济纠纷1个月前

胡律师你好!我们签署协议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暂且称当事人甲方和乙方,甲乙双方没有当面协商,在法院的要求下,甲方先写了三个方案,然后签名。2天后,执行法官把甲方签署的文件交给乙方签署,乙方在文件上写了一段文字,内容是同意甲方的方案1,但把部分内容作了更改,乙方和法官均未将乙方签署后的文件给甲方看,甲方对乙方的签署情况不知情。因为是分别签署的,乙方没有认可甲方的所有方案,那甲方也不可能同意乙方的观点,也就是说双方并未达成共识,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1位律师回复

胡珺律师 上海-静安区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46"

60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78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