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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找了一家只需要身份证就可以贷款的小额贷款公司,我是在北京工作,那家贷款公司在网上搜索是天津的,他们公司只需要传真身份证,我把身份证传真过去后他就给我传真一份合同就一页,当时也没细看合同就签了字就给他发过去了,他就打电话过来语气很强硬的让我看哪一条款,还让我给他读要交保证金的那一条,后面我说我明天打保证金可以吗?他说不行这是违约,就威胁我说当天不打钱过去他们只能按照合同条律来办理的,他们只能把我的身份证复印件跟合同传交到我们当地法院,由法院给你通知处理。重要的是我在十年之内要办理信用卡都办理不了买车买房的话一律按揭不了,因为我已经在贷款公司与银行有不良的影响,后果我自负!第二天早上还在威胁我,我就说我在网上查了,你们是骗子!他们就没再说什么,还有就是他给我说的传真号和他传真合同的传真号不是同一个号码。我想问一下根据我的描述我不打钱过去算是违约吗?有什么后果!
张剑亭律师 河南-郑州 河南扬善律师事务所
王向前,男,汉族,1969年5月4日出生,兰州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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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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