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新疆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塔城地区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 本人咨询 母亲自2018年3月21日至10月30日到乌苏海阁石化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苏市东工业园区)工作,2018年10月30日早上11点左右 干活时左手大拇被轧面机夹伤,导致左手大拇指骨折 . 根据劳动工伤管理条例 请问 1.左手大拇指远侧指骨撕脱骨折 能否构成伤残10级 ?
2. 医生不说具体康复期 ,让自主与单位协商 此种情况停工留薪期 时间如何计算?假若按3个月停工留薪期满,出现骨折未彻底治愈或复发,仍需医治(但已解除劳动关系),如何解决?
3. 假如挂不上伤残等级 解除劳动关系 是否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总计应赔偿几个月的薪资?
4. 母亲54周岁 解除劳动关系 在乌苏市当地是否享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
5.工作期间 没有签属正式的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就职期7个月又12天双倍薪资 ,对吗?
6. 母亲本人不太懂具体相关法律 擅自劳动仲裁已解除劳动关系 调解书协议用工单位支付停工留薪3个月工资,木有任何其他赔偿 ,且仲裁调解书上没有出任何法律法规条款的依据,仲裁合理合法吗?我们作为受伤员工亲属应当如何维权?可要求赔付多少个月的薪资?期待回复 感谢!
李新建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 新疆则冰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13年,常年担任国企、私企法律顾问,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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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民间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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