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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房产纠纷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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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土地证是父亲名字,今年翻建成二层宾馆,姐妹两个投资的,前期手续父亲批的,盖地基的时候父亲去世,八月份房子盖完,现在办理不动产证,名字写的母亲一个人的名字,母亲可以立遗嘱把宾馆给姐妹两个人吗?父亲去世没有留遗嘱,多年前送养出去一个女儿,没有办理任何手续,请问这个送养的女儿要是回来争宾馆的话,会分到父亲那份财产吗?要是不动产证写我们姐妹两的名字,那个送养的来争的话能分到吗

1位律师回复

于志强律师 内蒙古-赤峰  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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