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江西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南昌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2016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的承兑汇票在没有经过签字领取等手续下,公司其中一位股东(共三位股东)私自持有了该汇票,若因此而产生官司纠纷,公司出纳该不该承担责任。此汇票由公司财务总监交给该股东,并且没有办理相应手续。
饶凯强律师 上海-闵行区 江西国风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1894人 粉丝人数:16195人
云南良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立志让为一个当事人在司法案件中感
帮助人数:3人 粉丝人数:694人
帮助人数:1577人 粉丝人数:4089人
汤绍卿律师执业8年,常年担任大型央企、国企常年法律顾问,具有
帮助人数:19人 粉丝人数:2009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