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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是8月22号晚上,因脑梗进入医院的当天晚上做了溶栓治疗,第二天早上9点病情好转,医生便让从ICU病房转入到普通病房,转入普通病房时,病历上写的是病危,一级护理,然后每小时监测病人的神情变化。那从上午11点钟过后到下午5点钟之间,除了护士去测量血压。没有任何医生过去视察,同时在此其间家属去找了医生两次,也没有一个医生过来。病人的神情从早上的清醒,到下午的烦躁不安,等到六点钟的时候神志已经昏迷。家属打电话给科室主任,才有医生过来看。晚上9点多钟,护士在给患者第三次吸痰时,突然心跳呼吸全部停止。后经抢救虽然有心跳,但是没有不能自主呼吸,在晚上11点左右。医生再次给患者家属下达病危通知书并诊断为脑死亡。后与医院协调,要处制医生。在医院敷衍了事。才进行了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论是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行为,违反了医疗核心制度,违背了医生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应该受到医院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批评教育和相应的行政处罚。本病例不构成医疗事故。所以请问一下要怎么进行处理?~
蒋兴明律师 江西-南昌 北京德恒(南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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