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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8.12.08坐跨境大巴从深圳湾关口直达佛山顺德,到达大良某酒店门口停站下车10人左右,到达第二站容桂本人下车时发现行李箱丢失,已报案。行李箱里面物品价值4000元,已保留小票。同行友人能作证行李箱已放上大巴。初次协商大巴公司拒绝赔偿,请问该怎样索赔?
欧阳祖耿律师 广东-佛山 广东正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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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思思律师,湖南业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期间办理多起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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