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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骑电动车和另一个人发生事故,我拐弯,她骑电瓶车从我面前骑过去,摔到地上,被自己的电瓶车剐到了额头,我立马下车送她到医院就诊,并且通知交警了,医药费我全部负责,额头开了一个小口子,我说要不要缝,她说缝会有疤,然后去别的医院买的一种胶,她说这个更好,然后我就买了,费用还是我来支付。现在(一个多星期后)她打电话给我说她额头有疤什么的,并且说她医院一个朋友推荐她用什么东西,大概300多,意思就是还让我来支付。还让我们私下见面谈谈,我说竟然通知交警了就应该让交警来解决,我想请问您,我还应该继续支付她的所有提出费用吗?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谢谢您了
刘耀武律师 河南-平顶山 河南首位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辽宁大学律师专业,专职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作为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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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转业律师,中共党员,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及继承纠纷、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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