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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集团从2015年4月1日入职至2016年1月27日离职。在职期间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公司要让我办理自愿离职手续,如不办理自愿离职手续的话,就给我调整岗位,并且要降低工资。请问:我现在能否拿到我相对应的补偿?
孙虎律师 山东-淄博 山东福泽律师事务所
从事法律工作12年,专注于刑事辩护和代理、婚姻家庭、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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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丽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有集团公司法务服务经验、熟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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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民商事诉讼、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以及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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