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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征地拆迁1个月前

本人房子被政府拆迁,已签订异地现房产权调换协议,安置房是2008年竣工的。但在收房时,发现房孑曾被人入住使用过,房孑有装修,有漏水现象,现要求政府调换新的异地现房房源或将该分配安置房恢复毛坯,但政府拆迁部门不同意以上要求,说要么改原拆原迁期房(要等三年左右),要么就帮你修复房孑漏水后入住这套房子,请问律师我可以请求法院争取上述要求吗?法律上有哪些規定可以支持以上我提出的调换或修复要求?谢谢!

1位律师回复

夏旭春律师 福建-宁德  福建人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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