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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给员工出具解除劳动证明书是因个人原因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解除劳动合同,但员工从未以任何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提出过解除劳动合同,这个解除合同证明书有效吗?
杨东律师 山东-烟台 山东正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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