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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24年7月18日进入某公司实习,2024年12月10日提出离职。当时入职的时候,公司口头承诺过有车费补贴150元,实习协议上有补贴但是没有写金额。现在公司
以实习协议上,实习期间,乙方在实习未满1个月内以个
人原因为由提成离职的,甲方将按照30元/天午餐补助标
准发放实习工资,甲方如发现乙方不适宜甲方工作等情
况的,甲方将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实习工资,公司福利补贴不予发放。公司按照上面这条条约,不发放车费补贴是否合理?
陈敏律师 广东-中山 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
潘为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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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涛律师,民盟盟员,自执业以来,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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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法律本科毕业,从事法律工作五年,在芜湖执业,擅长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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