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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場的一抹憂傷

山东-滨州征地拆迁1个月前

¥5.00

您好,本人军人无户口,结婚后 ,配偶户口在娘家未动,生小孩后,因为本人无户口,小孩户口落在女方,现在女方村委通知需要将小孩户口迁走,拒不迁走的,不能享受同村村民同等待遇。女方为独生女,女方可以享受村民待遇,孩子却不能,请问有这样的法律吗?合法吗?感谢您地回答

1位律师回复

张善伟律师 山东-滨州  邹平鹤伴法律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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