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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劳动工伤1个月前

我是2017年8月~2024年11月,入职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武装部应急分队上班,在此期间沙井街道武装部未发任何通知、也未征求我本人同意,私自、更换了3家第三方公司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有意规避自己的法律责任,损害我的合法权益,在沙井街道武装部应急分队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比如:每日生活制度管理、工作安排、法定节假日的休息、食宿等都属于沙井街道武装部负责,第三方公司只负责:工资、五险一金的交纳,现在深圳市宝安沙井街道武装部以与我们第三方公司他们之间合同到期为由把我们退回第三方公司,而且对我们的诉求也未做出有针对性的解答和妥善处理。
我在武装部工作期间工作诉求如下:
1. 2017年8月~2024年11月的工龄计算
2.2017年8月~2024年11月的经济补偿

7位律师回复

潘为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刘智朗律师 广东-深圳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何利军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智洋凯成律师事务所

周泽方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陈榆亭律师 广东-深圳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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