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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已和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公司也有正常缴纳保险。
我11.1向公司请4天假,人事当时让我钉钉申请,告知了我请假的流程,且该扣除的部分工资金额;
11.15人事托我的组长告知我公司不批准我的事假申请(4天),但我那4天确实有事安排,我就打算提出离职;
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我也得等一个月后才能离开吗?因为我一开始并没有辞职打算,是因为没想到领导不给批…但距离我请假的日子不到两周了,这种情况不知道该怎么办。
如果公司不同意我25号那天离职,我旷工,会有怎样的后果,对于我找下份工作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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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律师职业多年,专业领域涉及民事债权债务、婚姻家事、劳动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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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来,秉承“高度的职业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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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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