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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工作一年多,23年8月公司要求我们与另一家实控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分成了两份合同,一份工资一份为补贴。中途我发现该合同主要条款与原合同不符,不愿意签订,但是公司强迫要求签订,无奈之下我让别人代签了。又工作一年多,到如今公司要强迫我降薪,我不愿意降薪后,不与我续签补贴合同,等于变相的强制降薪。我告知第二份合同不是我签订的,我不承认该工资组合。现在公司要我离职,我不愿意的情况下,第一份合同12月中旬到期,公司想等到第一份合同到期后不与我续签,他们说不承认第二份合同,但是第二份合同签订后,工资社保都是第二家公司发放的。这样的情况我能要求什么赔偿?
丁伟律师 江苏-南通 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
石志忠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
陈四新律师 江苏-南通 江苏大生律师事务所
于2004年开始执业,担任多家行政,事业,企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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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湖北省内最大专业律所,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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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华中科技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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