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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劳动工伤7天前

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单位需要罚款200元,而且需要缴纳现金,我不配合,单位15号就不发工资,问了说由于有罚款没交,不可能发工资,直到17号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写的是故意拖欠工资,17号当天单位工资发放,把200元罚款直接扣除,没有经过本人同意,或者签字认可,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被迫离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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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志忠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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