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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交警】您的小型汽车辽G970C7于2023年11月24日20时38分在百汇街商业路至兴海路路段(南向东方向)未按规定停放已被记录,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请立即驶离,未驶离的,将依法拖移,谢谢配合!
杨晨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益双律师事务所
马向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万宸律师事务所
公安出身,多警种岗位历练,全面贴于实战。常年钻研刑侦、经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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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毕业于山东大学(985、211、双一流A类)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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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法律本科毕业,从事法律工作五年,在芜湖执业,擅长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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