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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是孕妇,在航空港区上班,预计7月份开始休产假,但是所在公司因经营不善,①与三期员工协商离职(赔偿2n);
②或者停工继续留职,只发放最低保障工资和缴纳社保;
请问这样是合法的的吗?
①三期员工可以要求赔偿2n+三期工资+三期社保吗?
②孕妇停工只发放最低保障工资合法吗?
石志忠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
2000年至2010年在广南县公安局工作;2010年至今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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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远尧律师,在校期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毕业后就职于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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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德勇,男,云南丘北人,毕业于云南警官学院法学专业,通过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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