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江苏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镇江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你好,本人是孕妇,在航空港区上班,预计7月份开始休产假,但是所在公司因经营不善,①与三期员工协商离职(赔偿2n);
②或者停工继续留职,只发放最低保障工资和缴纳社保;
请问这样是合法的的吗?
①三期员工可以要求赔偿2n+三期工资+三期社保吗?
②孕妇停工只发放最低保障工资合法吗?
石志忠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
自2005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在多年的执业中,担任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8人 粉丝人数:246人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尽自身最大所
帮助人数:64人 粉丝人数:7403人
帮助人数:22人 粉丝人数:751人
帮助人数:1人 粉丝人数:590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