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青海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西宁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事实和理由:原被告双方经亲戚介绍相识,于2019年
10月23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男孩郭明辉。因被告不顾家,
对原告及孩子管不顾,经常以各种理由不回家。因双方感情
不和,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特此具状起诉,
请人民法院依法公断。
此致
2624年4月29日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28人 粉丝人数:265人
擅长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非诉案件(商务谈判、双方调解)合同
帮助人数:76人 粉丝人数:213人
赵佰龙律师能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方案,解决棘手的法律纠纷,同
帮助人数:366人 粉丝人数:1453人
刘丽丽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有集团公司法务服务经验、熟知商标
帮助人数:881人 粉丝人数:224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