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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和理由:原被告双方经亲戚介绍相识,于2019年
10月23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男孩郭明辉。因被告不顾家,
对原告及孩子管不顾,经常以各种理由不回家。因双方感情
不和,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特此具状起诉,
请人民法院依法公断。
此致
2624年4月29日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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